达市国资委函〔2015〕47号
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函(A)
王飞虎委员:
你在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融资创新的建议》(第30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积极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2014年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意见》,鼓励平台公司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合提升与适当新设相结合、资金平衡与稳健经营相结合、健全机制与规范运行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平台公司运作,提升平台公司自身造血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国发43号文件出台以来,提出要剥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政府性融资职能,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平台市场化,鼓励通过PPP等多种模式实现实施项目股权多元化,加大对银行、社会资本的吸纳力度,减轻对财政资金的依赖。以市投资公司承担的塔沱片区改造项目为例,今年以来积极通过开行自主融资、统借统还、发行二期企业债、股份制商业银行融资、争取补助资金等多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极大缓解了项目启动资金压力,目前前期征收工作开局良好,工程推进迅速。
下步,我委也将积极鼓励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符合地方政总体负债的前提下,科学举债,充分运用项目收益债、公司债、专项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工具,发挥资金乘数效应,实现以时间换空间的目的。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国资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