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国资委函〔2015〕45号
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52号政协提案的答复函(C)
何刚委员:
你在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公交站台座椅的建议的提案》(第25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收悉政协达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52号提案后,非常重视,于2015年3月4日召集市投资公司以及市城区公交站台营运单位对提案中关于增设公交站台座椅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一是我市城区人行道路普遍较窄,而公交站台、街路名牌、盲道及绿化带等必须的市政设施已占用大量人行道路,加之公交站台候车人员众多,车流量大,增设公交站台座椅将进一步挤占人行道路,并使站台与道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进一步缩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公交站台营运单位曾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过站台座椅,但常有流浪汉霸占横睡、市民不文明使用座椅等现象,导致座椅在安装不久后即被损毁,人为增大维修难度,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为此,我委建议暂时不在已建成的公交站台下增设座椅,但随着城市道路的拓展延伸,在道路条件允许且能充分保障候车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为今后新建的公交站台增设座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