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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2025-06-23
标题:
咨询缴纳的水费里为什么会包含污水处理费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达州市西外片区的住户,最近看水费发票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污水处理费这一项,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水费里还包含污水处理费,这项收费有没有依据呢?
回复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自来水费里为什么收取污水处理费的疑问已收悉。经核实,受市住建局委托,达州水务集团收取水费时会代为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关于调整达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7〕276号文件),文件明确达州城区向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备水源)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每吨0.95元,非居民每吨1.4元,特种行业每吨2元。收取费用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泥处置等,费用的使用接受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监督。感谢您对达州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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