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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汽车维修公司合作股东的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对公交场地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围绕主业扩大经营范围,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拟组建汽车维修控股子公司,现对外公开招募合作股东。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欢迎有资源、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二、招募名额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募社会投资者2名,投资者可是企业法人,也可是自然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应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征信、法院涉诉等不良记录;
(三)有汽车维修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合作方式及经营思路
(一)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拟组建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市公交公司以协议出租场地经营权的方式出资,社会投资者现金出资300万元。市公交公司占股51%,公开招募的2家社会投资者占股49%。同时,各股东确定,待公司稳定发展后,适时启动员工持股激励机制,社会投资者须让渡5%-10%股权给公司核心管理层或核心技术员工。
市公交公司将通川区西外镇四合头居委会金龙大厦第一层场地及房屋(场地面积3832.45平方米、房屋面积748.28平方米,共计4580.73平方米)协议出租给组建后的汽车维修控股子公司使用,其租金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格收取。场地租赁价格每5年评估一次,以评估后的价格收取租金。
(二)公司住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四合头居委会金龙大厦第一层。
(三)性质及经营范围。公司按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建设。经营各类汽车修理、钣金喷漆、汽车美容等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股东商议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四)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
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市公交公司委派3名,投资者各委派1 名,董事长由市公交公司在派出的董事中指定1名担任。
公司总经理由占据较大股份比例的投资者委派,或实行市场化选聘。公司设副总经理2-3名,其中市公交公司委派1名。
监事1人由市公交公司委派。
公司设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其中财务经理由市公交公司委派,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须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会计、出纳由投资者分别委派或实行市场化选聘。
公司其余员工实行社会化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股东单位内部员工。
(五)经营思路。组建后的汽车维修控股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小型汽车维修、保养业务为主,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拓展其他业务,后期可合理利用公交场站等资源,扩大经营范围。市公交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保险机构,要求其在公司所交保费与实际产生事故支出费用的差额之间确定一定比例,将一定数量的事故车辆送维修控股子公司修理。
四、投资者报名
(一)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公开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投资者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纳税证明;
2.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列明本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打指模”确认);
3.出具具备合作成立新公司的资金实力或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和证明材料(如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存款证明等);
4.有汽车维修管理经验的投资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企业需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需签字并“打指模”确认);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征信记录。
(二)缴纳诚意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社会投资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诚意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汇入下列账户方为有效(法人企业需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无效)。未缴纳诚意保证金者,视为报名无效。
户 名: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账 号:23175762191000426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火车站支行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17:0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三楼行政管理部(达州市西外金龙大道8号)。
联系人:翁密,13982887611
五、确定合作股东
视社会投资者报名情况,市公交公司将组织力量进行评审,确定合作股东。
(一)评审时间
2020年12月21日14:00。报名者应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抽签确定陈述顺序。
(二)评审地点
市公交公司三楼一会议室。
(三)评审方式
市公交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听取报名者的现场陈述(可提供PPT展示),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响应材料,对其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合作经营方案及管理思路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意见,确认拟入围合作者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与2家入围的投资者进行商谈确定具体合作方案,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四)报名者提交响应材料
报名者应提供书面响应材料,包括自身优势概述、组建汽车维修控股子公司的思路及经营管理方案等。同时,对本公告中合作的全部条件进行明确响应,响应不充分的或响应附带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条件的,均视为不响应合作条件,其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材料须提交纸质一式五份(一正肆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需签字并“打指模”确认)。
现场陈述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报名者本人的,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投资者为法人企业的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注意事项
(一)社会投资者须在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股份比例将300万元资金出资到位,否则视为合作无效,市公交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二)社会投资者须承诺,一旦合作成功,不得在达州市内另行从事汽车维修或与汽车维修相关的业务,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市公交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不予退还社会投资者已缴纳资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者对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未入围的社会投资者所缴纳的诚意保证金,市公交公司在公布入围名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确定为合作社会投资者的,其所缴纳的诚意保证金作为注册资金入股新公司(不计息)。
(四)在本次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并参加评审的社会投资者不足2家,此次招募终止,市公交公司另行组织招募;如仅有2家报名并参加评审,由市公交公司组织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但2家社会投资者必须对本公告中合作方式的全部条件进行实质性响应,若有一家未通过评审,此次招募终止,市公交公司另行组织招募。
(五)《合作协议》正式生效后,在公司登记设立前社会投资者反悔的,其诚意保证金不予退还。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