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企业 以法促发展
—达州市国资委“送法进企业”活动暨《公司法》培训会成功举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贯新修订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0月22日,市国资委在市委党校举办“送法进企业”活动暨《公司法》培训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代全主持会议。
培训会邀请省国资委“公司法宣讲服务团”成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燕律师,以关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修订及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为主题,围绕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企业治理结构模式调整、董监高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通过新旧法条对比阐释,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参会人员对新公司法和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会议强调,全市国有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和母子公司权责,探索细化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最佳实践,加快推进撤销监事会改革,优化企业董事会成员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着力构建“形神”兼备、治理效能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市国资委班子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科室有关负责人;市属监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会议。